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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體字 vs. 繁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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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隱山林
1subject: 正體字 vs. 繁體字Promote 1 Bookmark 02009-03-23quote  

這個議題一直爭論不休,年復一年,都沒有結果。『正體字』在一般的場合,指的是國家教育單位認可的字的寫法標準,合這個標準的我們稱之為正體字,不合這個標準的,我們稱之為『異體字』。所以,一般所謂的俗寫、本字、古字……等等都會歸類在『異體字』這個範圍。但要認真來論,有些古字(這些指通俗而言古已有之,但現今廢除不用的字,而非指周宣王以前的金文),並不能相通認為是同一個字。

這樣的二分法對於民眾相當方便,反正標準字體就是正寫,其他的就是異體字。但實際上,二分法會產生一些弊病。例如,有些字要用在電腦編碼的時候,到底要不要另編一個碼位給他?這就會產生疑義。

這且按下不表。我們先來看『繁體字』這個概念,這通常是相對於簡化字體系而言的,代表使用不是簡體、簡化字的體系的總稱呼,而不是指他很「繁」。他含括的範圍比「正體字」廣,因為他是一種使用體系的代稱,所以,在上面討論到的異體字,都會屬於繁體字體系的範圍。

現在台灣有不少人提倡「正體字」的正名,這其實一方面是一種意識型態,認為「繁體字」是大陸用法,那麼我要請問大家,我們目前使用的一些辭彙,幾乎有八、九成都來自大陸,那麼是不是也不能去使用了?另一方面,使用正體字就縮小了他的範圍,因為標準寫法只有一種,其他的寫法都不屬於正體字,有些甚至只是『裡、裏』的差別而已,就一個是正體,一個不是,但使用繁體字體系用詞的話,兩種都是繁體字。

我們教育部當然是主張要正寫,但這可能嗎?你翻開報章雜就會發現,很多印刷品都不是屬於正寫,但他們的確是屬於繁體字體系,而不是簡化字體系。另外,我們書寫的時候,也常常使用自己習慣使用的寫法,他也不一定是正體。從這裡可以看得出來,使用『繁體字』這種稱呼的體系是比較能合乎現實情況的。

但我們使用的繁體字,指的是一種體系,和大陸所謂的繁體字在意義及範圍上並不太一樣。例如,他們也是有繁體字,但寫法和我們的不同,如『骨、過』寫法就不一樣,這種不一樣的寫法,在台灣所謂的繁體字體系是不包括在內的,因為他是簡化字體系所修改後的寫法,不是原來的繁體字體系的寫法。

這不是一個對錯的問題,其實也輪不到當權者來表白,因為民主國家,只要不是官方文書,人家愛怎麼寫就怎麼寫,政府沒有限制的必要,不然連一些藝術字也不能用了?甚至隸書也不能用了?因為隸書的有些字的筆畫寫法是和正體楷書不一樣的。既然不是對錯的問題,我實在是想不通大家在爭這種名稱的意義何在?我們要提倡正寫,這在學習階段是對的,但在現實社會上是不可能去限制甚至立法規範人民一定要寫正寫,否則抓去關!既然如此,何必把時間花在這種無意義的事情上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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